一、登记程序
1、运行青浦区科技综合服务平台网站(http://www.qpsisp.com/)下载的“科技成果登记软件”,按要求输入数据;
2、打印登记表,并在登记表的首页加盖成果完成单位或成果推荐单位的公章;
3、“导出”已输入的数据,生成电子文档;
4、将登记表、成果评价证明材料及电子文档一并提交上海市科技成果登记部门(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管理办公室)进行形式审查,符合条件的可取得科技成果登记的市级编号(电子文档也可通过E-mail发送到JLB@stcsm.gov.cn);
5、成果登记后,可申办由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印发的科技成果登记证书,包括单位证书和完成人证书。
二、申报材料
1、由科学技术部统一制定《科技成果登记表》;
2、根据不同类型的科技成果,须提供下列成果证明材料:
1)应用技术成果:相关的评价证明(鉴定证书或者鉴定报告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报告、行业准入证明、新产品证书等)和研制报告;或者知识产权证明(专利证书、植物品种权证书、软件登记证书等)和用户证明。
2)基础理论成果:学术论文、学术专著、本单位学术部门的评价意见和论文发表后被引用的证明。
3)软科学研究成果相关的评价证明(软科学成果评审证书或验收报告等)和研究报告。
三、受理地点及时间
青浦区的科技成果登记材料由区科委科技综合服务平台统一受理。每个工作日均能办理。
项目管理科室:科技管理科
项目受理部门:青浦区科技综合服务平台
联系人:徐善春、张卫卫、范吉园
地址:青浦区公园路80号 邮编:201700
电话:69718555 69718577 传真:69718577
网址:www.qpsisp.com
E-mail: scien-xusc@shqp.gov.cn
科技成果登记管理流程图

